【明報專訊】學聯前年9月底在政府總部外發起罷課集會,其間多名集會人士衝入政總公民廣場內。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兩名學聯前秘書長羅冠聰和周永康,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及參與非法集會共4項控罪。案件完成審訊,控辯雙方昨結案陳辭。對於辯方指集會屬「自然發生」,控方不同意,並指3人當日下午曾就此開會討論。裁判官將案押後至6月29日裁決。
押後下月底裁決
控方指出,公民廣場前年7月已加建圍欄,整個環境與以往不同,當3人進入時也曾受阻撓,故3人必然要使用武力。控方又稱,當局已公告公民廣場對外開放的限制並加建圍欄,而由被告欲進入被保安勸阻,到示威者推閘,過程長達5分鐘,是有使用武力,超越了和平集會的界線。對於辯方指集會屬「自然發生」,不反對通知書的規定不適用,控方表示不同意,認為集會非「突然諗起」,3人當日下午曾開會討論。
代表周永康的大律師蔡維邦表示,當時學生領袖已罷課5天,政府仍不理不睬,態度傲慢,被告作為學生領袖,決定將行動升級為重返公民廣場,是理性決定。蔡又指出,公民廣場有象徵意義,眾被告曾在此作和平抗爭,迫使政府在國教事件中轉軚,被告有理由相信可輕易進入公民廣場,至於其後發生的事情,以及其他人的行為並非在其意圖之中。
蔡又說,不論被告進入公民廣場是否合法,只要其行為沒擾亂秩序,控罪都不應成立。
【案件編號:ESCC279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