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網上誹謗教師罰6.75萬
池水聲響交惡 中傷鄰居戀童癖
【明報專訊】因為水池聲響結怨,一名阿博斯福女子在網上誣陷任職教師的鄰居為戀童癖,罪成被判罰款6.75萬元。
該案由卑詩最高法院審理。主審法官桑德斯(Anthony Saunders)在判詞中指出,被告范納斯(Katherine Van Nes)在網上散布的消息完全虛假與不合理,讓受害人普理查德(Douglas Pritchard)及身為音樂教師的事業受重大打擊。
法官在判詞中陳述案情,指出兩名鄰居的關係在2011年開始惡化,肇因是普理查德接觸范納斯,要求對方在晚上把後院新建水池的人工水流關掉,以免影響普理查德太太的睡眠。兩家人從此結怨,不友善行為愈演愈烈。普利查德向市府投訴,得到的答覆是把投訴記錄在案。
判詞指普理查德在投訴後,自行安裝了一面鏡子,觸發范納斯進行報復,在臉書(Facebook)發布針對普理查德的不實描述,誣陷他在後院安裝鏡子與攝影機,是要偷窺她的小孩。
雖然她在27小時後便撤回帖子,但這些不實指控已在社區內傳開,有人更就指控接觸普理查德任教學校的校長。
桑德斯法官指出,范納斯在臉書上所發出的帖子,還有她與臉書朋友在帖中所作的譭謗性言論,其嚴重程度不能低估。
法官指戀童行為的指控,是摧毀一個教師聲譽與事業的最有效辦法,對個人生活與尊嚴也帶來重大打擊,受害人很難修復這些損害。
法官判定范納斯就一般性損害(general damages)賠償5萬元,懲罰性損害(punitive damages)賠償1.5萬元,而普理查德的滋擾索償(nuisance claim)則獲賠2500元。
法官又判令范納斯每晚10時至早上7時將水池的水流關停。
提出控訴的普理查德向傳媒表示,事件中不單自己,其妻子及兩名兒子亦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