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皇發田北辰任離岸董事無申報
【明報專訊】「巴拿馬文件」香港名單除披露公職人士的國籍身分申報外,亦發現立法會議員劉皇發和新民黨議員田北辰涉嫌漏報問題。文件顯示,劉皇發家族在英屬處女群島(BVI)持有3間離岸公司,其中一間劉皇發有份擔任董事的公司,曾透過本地公司投資物業獲利逾2000萬元,而劉皇發有向立法會申報該離岸公司股份,但無申報其董事職。
劉臥病在H 劉業強﹕應由父親決定怎回應
劉皇發助理接受查詢時表示,由於劉皇發楝f在H,未能轉達相關查詢,他本人並不熟悉劉皇發的公司事務。劉皇發長子劉業強回應,關於涉及父親及家人的問題,應由當事人決定如何回應。
「巴拿馬文件」顯示劉皇發家族共有3間離岸公司,其中N.T. Development Limited及Get Nice Holdings Limited具體業務不詳;而1993年9月成立的永同益企業有限公司(Wing Tung Yick Enterprises Limited,下稱永同益企業),則在港擁有公司。
文件顯示,永同益企業股份由不具名股東擁有,直至劉母伍英於1999年12月承接所有股份,董事則包括劉皇發、伍英、劉業強和劉皇發次子劉業光;2006年伍英去世,之後的股份繼承情G不詳。香港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永同益企業為本地公司Gibsland Properties Limited的大股東,佔99.8%股份,劉吳妹珠(劉皇發妻子)、劉業強、劉業光及劉皇發3名女兒,6人各佔Gibsland Properties 0.01%股份,伍英則佔0.06%。
Gibsland Properties曾在屯門花園持有價值逾千萬元舖位,公司在1981年以2050.4萬元,購入屯門花園地下商場、兩間舖位及1樓全層,後來於2004年至2005年出售,查冊顯示劉皇發有份在轉讓契約上簽名,兩宗交易合共獲利約2100萬元。
不過,據立法會利益申報紀錄,劉皇發在2000年9月至2008年9月,曾申報擁有永同益企業公司股份,但無申報任董事;劉皇發在2008年11月至2010年9月,則申報持有「Wing Tung Ying Enterprise Ltd」股份。
田北辰﹕「不活動公司」 無實質業務
另外,「巴拿馬文件」又顯示,新民黨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和妻子田梁錦儀,於1997年6月成立離岸公司Glorious Pacific Limited,夫妻兩人各持1股,而田北辰在立法會個人利益申報冊中無作出申報。田北辰接受查詢時解釋,Glorious Pacific Limited一直是不活動公司(dormant company),成立公司只為購入及持有深圳西麗高爾夫球會會籍,並無打算作任何商業活動及實質業務,所以採用BVI公司運作。他又說,由於人事變動,2012年當時因財務資料不齊全而未有申報,而他所佔股份是否超過百分之一須向立法會申報,有待英屬處女島公司註冊處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