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2年國慶夜的南丫海難造成39人死亡,助理海事處長蘇平治因涉嫌指示下屬不執行有關船隻須配備救生衣的條文,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昨日開審。辯方指出,運輸及房屋局發給蘇的信件中,從沒提及內部調查結果會用作刑事檢控之用,質疑蘇在調查中的會面紀錄及所填寫的問卷是否應用作呈堂。 涉下令不執行救生衣條文 辯方指出,運房局於2013年就南丫海難作內部調查,要求被告蘇平治(58歲)就南丫海難填寫問卷,但職員沒有得到蘇的允許便把問卷答覆交給警方。運房局余姓職員昨在庭上作供,表示沒有參與決策,亦不知道調查小組有沒有得到蘇的允許。 負責調查南丫海難的運房局總行政主任黃暢生供稱,與蘇會面前已知道蘇曾向當時的海事處長及副處長招認,承認發出指示暫不執行船隻須存放兒童救生衣的新例。 被指內部調查時曾招認 辯方問黃暢生,運房局發送給蘇的信上只寫明調查是針對公務員紀律,完全沒有提及調查會轉介警方或作刑事檢控之用的原因,黃表示不知道。辯方又指出,黃與蘇會面時,從沒警誡過蘇,提醒他有可能干犯刑事罪行。黃承認沒有警誡,原因是當時不知道蘇的行為會否構成刑事罪行。黃又稱,曾告訴蘇可以保持緘默,亦提醒過他有關調查內容可能會交予律政司跟進。 控方問黃,可曾在內部調查中發現有人干犯刑事罪行,黃稱從未遇過,但知道內部指引規定若調查期間發現同事牽涉刑事罪行,部門須向執法單位通報。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 3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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