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紅玉反對退酷刑公約 修例加蛇頭罰則採「先訂立後審議」
【明報專訊】近月不同團體批評免遣返聲請被「假難民」濫用,更要求香港退出《禁止酷刑公約》,特首梁振英亦曾表示會考慮。曾任平機會主席的行政會議成員胡紅玉(圓圖)認為特區政府不應退出公約,亦不應標籤什麼類型的人來港,不應煽動敵意,否則有危險。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日開會討論事件,保安局長黎棟國提出修訂《入境令》,並於今年5月將修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展開「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稱退出不體面 難民人數仍可處理
胡紅玉昨出席香港外國記者會午餐會後被問及難民議題,她認為特區政府不應退出《禁止酷刑公約》,因香港是公約的締約成員,受公約約束,「難應付時,話我想行出(退出),係完全唔體面翵ヾA呢樣唔應該做……好唔大體」。
胡紅玉認為,如酷刑聲請的免遣反聲請程序被濫用,她完全贊成該考慮如何減少機制被濫用,但指現時難民人數「唔係話多到完全處理不到」。胡表示,當年她曾在非牟利機構處理越南難民問題,協助聯合國難民公署建設開放式難民營,回想當年難民數字,直言現時「未去到當時的階段」。
認同收緊審核 煽動敵意「危險」
胡紅玉又說,以平機會的身分來看,不應標籤什麼類型的人來港,做法負面,「難民永遠有,邊度都有,香港係咪多到咁呢?又唔係,有無濫用呢?事實有」,她強調《禁止酷刑公約》是大家接受的標準,以人道眼光應付難民問題,即使要收緊程序,亦不應煽動敵意,否則有危險。
修例5月交立會 刊憲即生效
另外,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開會討論難民議題,保安局早前向委員會提交文件,提議盡快修訂《入境(未獲授權進境者)令》,提高對偷運印度、巴基斯坦及尼泊爾人蛇的「蛇頭」刑罰,由現時最高監禁3年及罰款2.5萬元,增加至最高監禁10年及罰款50萬元;對偷運上述人蛇的船長、參與安排船及協助「人蛇」來港者,由現時最高監禁7年及罰款60萬元,增至最高監禁14年及罰款500萬元。
黎棟國又說,今年5月將修訂提交立法會,展開「先訂立後審議」程序,建議修訂在刊憲後即時生效。黎稱,本港執法部門與內地已加強合作,自2月起展開專項行動,已拘捕近3000名非華裔非法入境者及140多名人蛇集團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