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10月托芬奴觀鯨船Leviathan II號沉船事故中的其中兩名生還者德國兄弟,入稟卑詩最高法院,指控旅遊公司、公司東主和船長疏忽。 兩名生還者德國伯費特(Christian Barchfeld)及其兄弟德克(Dirk)在申索書中指控旅遊公司Jamie's Whaling Station Ltd.在事發當日,即2015年10月25日因疏忽造成6名乘客死傷。答辯一方亦包括公司東主布雷(Jamie Bray)和船長多爾比(Wayne Dolby)。原訴一方亦要求將訟訴列作集體訴訟。 原訴人指控公司當時「應知在那種海面情況下是不安全的」,但仍航行,而操作船隻的船員亦沒獲適當培訓。他們亦指,當發生船傾覆時,沒有適當的程序安全疏散乘客。事後運輸安全局(TSB)的調查員結論,當船遇上大浪衝擊時,因為大部分的乘客和船員集中在頂層甲板的其中一邊,船隻欠缺穩定性。 原訴一方指,即使大浪高達2米時,船長亦沒有建議在頂層甲板的船員或乘客穿上救生衣或確保容易取得救生衣,「當船隻猛烈傾向左邊」和傾覆前一刻,船長或船員也沒警告乘客。原訴又指,德克的兄弟伯費特當時仍被困在已傾覆的船內,據原訴的代表律師稱,他嘗試打破玻璃窗逃生但不果,後來與另外兩名女子通過一道門欲逃出,但他的腳卻被繩和電線纏住,並無法解開,「最後一艘漁船到達救了他。」 伯費特於申索書中指,事後經常出現頭痛、睡眠不佳和發噩夢,被診斷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和抑鬱。 公司就被控發出聲明,指因現由法庭處理拒絕作出評論,但表示由於事故嚴重性,對於有人提出民事訴訟並不意外,但拒絕承認船長和船員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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