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富少淫魔」李宗瑞迷姦、偷拍案,1名被害人向台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獲精神撫慰金35萬元,這是李宗瑞案發迄今,第1件也是唯一獲准補償的案例,且創下北檢性侵案撫慰金最高紀錄。北檢將先行補償35萬,再代位向李追償。 判賠3000餘萬難追償 法院認定李宗瑞共對14女性侵、19女偷拍,最高法院已判李應賠2女共430萬確定,其餘被害人求償部分,高院前年判賠2745萬,案件仍在審理。但法界擔心因李並無資力,縱使官司定讞,被害人恐拿不到全額賠償。 李宗瑞案發迄今3年多,22名被害人中僅2女申請被害補償,其中1女因申請已逾2年時限遭駁回,僅1女獲補償。 李宗瑞2011年7月遭一對小模姊妹花指控涉嫌迷姦偷拍,警方自其電腦查扣數十個性愛影片檔案夾。隔年7月李逃亡,但影片卻在網路瘋傳,李逃亡23天後到案。法院認定李對14人性侵、19人偷拍。 其中李迷姦5女、偷拍5案部分,已被判20年確定,目前在台北監獄執行。副典獄長高千雲說,李宗瑞現在和多名受刑人合監,生活沒有太大變化,一天三餐正常,按照固定時間放封、運動,情緒還算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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