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兆駿發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元朗大棠土地大多為農地,發展前要獲城規會批准。有人分別在2014及2015年向城規會申請在上址建造臨時停車場及休閒農場,但遭城規會拒絕。本報翻查審核休閒農場申請會議錄音,環保署及漁護署等多個部門表明不支持計劃,規劃署直斥個案為「先破壞後建設」,擔心批准申請會立下不良先例,鼓勵非法填土工程。 兆駿曾申改「鄉村式發展」 後撤回 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兆駿由劉皇發五子劉業光的妻子畢麗君於2005年7月成立,她於2006年3月將98%股份轉讓予劉皇發長女劉麗芬,其夫黃汝坤及「發叔」三女婿余漢坤則各持1%股份,3人同時任董事。3人入主後即展開買地計劃,分批購入大棠土地。 兆駿到2011年向城規會闖關,申請更改大棠多個地段的土地用途,由農業及露天貯物用地,改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面積約10.6公頃,以興建351幢村屋,當中117幢作大橋村搬村之用,其餘用作大棠村擴展,其後卻主動撤回申請。長春社當年曾指土地範圍內有天然河流及農耕活動,強烈反對計劃。 近年申改車場農場 兆駿﹕非申請人 兆駿董事黃汝坤表示,當時估計難以在城規會更改土地用途,故已撤回發展村屋的申請,暫時擱置計劃,任由該批地段丟空。至於近年涉及臨時停車場和休閒農場的申請,黃汝坤說兆駿不是申請人,亦不知道申請人身分,「我]連自己鵀a被人]申請改變用途都唔知」,「有人唔知點解用我]土地,顯示逆權侵佔呢囍甈隻n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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