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綠惜地球環境倡議總監朱漢強表示,城市的光污染涵蓋兩大範疇,包括光滋擾和能源消耗,政府推行自願規管的《戶外燈光約章》,促請商戶於晚上11時或午夜12時至翌日早上7時關掉戶外招牌燈光,目的是避免擾人清夢,但只是踏出一小步;不少位於商業區如中環的名店,午夜後雖關掉面向街道的燈箱或招牌,但無人的商場內仍燈火通明,質疑此舉只會宣告品牌是電力「大撠迭v,缺乏正面的宣傳作用。 環團﹕LED節能 光污染反增 綠惜地球昨(4月1日)凌晨到中環多間名店觀察,包括連續多年均被發現通宵亮茈走洸蛣P的Prada中環旗艦店,該店前晚踏入午夜前便關燈,翻查簽署《約章》名單,Prada榜上有名。不過,多間商場內的名店,店內燈光及招牌全部亮荂A當中部分有簽署《約章》,包括置地廣場內的D&G及LV,本報昨向該兩店查詢,至截稿前未獲回覆。根據《約章》,主要針對戶外發光裝置,店舖位於商場內,嚴格不算違規。 另外,朱漢強表示,近年流行的發光二極管(LED)在節能帶來很大貢獻,但變相鼓勵商戶繼續「鬥光鬥閃」,依然構成不必要能耗和滋擾,例如不少珠寶店改用LED,但射燈亮度較以前強,換言之每晚熄燈前對民居的滋擾更嚴重,光污染問題有增無減,「商戶改用LED無疑具節能效果,但問題是有否需要光如白晝?LED雖然慳電,但只要關掉不必要的燈光,自然節省更多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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