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任職司機的男子前年與失婚的女同學重遇,兩人成為朋友。男司機與女同學及其兩女友人前年7月於卡拉ok消遣後,把醉酒的女同學送回住所,並把女同學強姦。陪審團早前大比數裁定被告強姦罪成,法官昨說兩人為普通朋友,清醒的被告趁事主醉酒乘人之危,更顯其行為卑鄙,判他入獄5年半。 官斥乘人之危行為卑鄙 辯方昨求情稱,被告郭熾東(30歲) 沒有案底,已離婚,其8歲兒子由前妻照顧。郭案發時有使用安全套, 而從郭與X的短訊及錄影會面可見,郭某程度上有悔意。另外,郭目前有女友,兩人未來會結婚。 法官表示接納被告案發時使用安全套、沒有使用暴力及不是早有預謀,但他案發當日砌詞留下,並在陪同X回住所的女友人乘的士離開後,到自己的貨車取安全套,再回X的住所,明顯屬乘人之危。 X早前供稱,與郭是舊同學,案發當日凌晨,她及兩女友人與郭唱K消遣,席間她飲醉,對回家過程及之後發生的事記憶非常模糊。同日早上睡醒後驚覺下身赤祼及疼痛,懷疑遭被告性侵,遂WhatsApp對方試探,稱「我]係朋友,點解要傷害我」,被告道歉並稱情不自禁。 【案件編號:HCCC107/1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