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翁告5子女追業權
【明報專訊】育有6名子女的九旬翁,1991年退休前任職銀行「礞H」等基層職位,省吃儉用加上投資股票和外幣有道,令他坐擁千萬身家。他聲稱5名子女承諾照顧他餘生,遂把4個物業的一半業權贈予他們,總值約500萬元,惟對方後來食言,他遂興訟要求取消轉讓協議,案件昨於高院開審。老翁庭上稱子女「嫌分得少」,並感慨說「佢]5個都賺到錢,使乜要我曭奐~?」。
銀行「礞H」 擁千萬身家
原訴人陳玉培(陳伯)患有慢性腎衰竭、缺血性心臟病及聽力受損,走路及洗澡均需他人協助。他共育有4子2女,其中5名子女銳枝、銳成、秀k、秀容及銳奇為本案被告。陳伯昨由不在被告之列的三子銳權陪同,坐輪椅到高院作供。
代表陳伯的大律師表示,涉案4個單位分別位於慈雲山的萬寶大廈和華基大樓,以及黃大仙的龍暉閣和環鳳街寶發大廈,它們原由陳伯與銳權各持有一半業權。陳伯於2012年兩度中風,銳權當時辭去廚師工作「全天候」照顧他,並與他同住。眾被告後來向陳伯表示餘生願意照顧他,陳伯遂到律師樓辦理手續,把4個涉案物業他擁有的一半業權轉予眾被告。
稱大媳婦「嫌錢少」 反口不照顧終生
陳伯庭上供稱,「我都幾十歲,(物業)畀邊個都無所謂,求其有人照顧我、有兩餐就得,我都無乜希望」,但大媳婦埋怨「5個人只係得兩層樓(即4個物業的一半業權)」,故與眾被告反口不再照顧他。陳伯曾再給5人200萬元現金,「唔想咁多爭拗」,但眾被告仍不滿。陳伯遂追回涉案業權,其間一時激動危站天橋,途人報警把他送院,大媳婦向醫生稱他有精神問題,要送他到青山醫院。
子女反駁稱三子唆擺興訟
被告一方反駁,稱陳伯無條件把涉案單位的業權贈予眾被告,後來銳權得知此事,一度與陳伯鬧翻。二人和好後,銳權便唆擺陳伯向眾被告收回業權,結果掀起是次訴訟。陳伯其後在被告一方盤問下承認,銳權有份出錢助他打官司,加上他變賣存放在銀行的幾十O黃金,籌得約170萬元作律師費。被告一方又指出,涉案物業每月共約4萬元的租金收入,多年來均由銳權保管,陳伯沒收過分毫。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12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