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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Tiffany經理監守自盜15萬輕判

【明報專訊】首飾名店Tiffany& Co.中環國際金融中心(IFC)分店女經理,聲稱為表哥擔任借貸擔保人,但表哥後來失蹤,變相令她欠下30萬元債項。她又聲稱因為「大耳窿」不斷到店舖追數,情急下偷取公司夾萬內15萬元。她早前承認盜竊罪,昨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5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須付1000元訟費。

擔保表哥失蹤 擘30萬

辯方昨求情時指出,被告陸美青(36歲)的工作表現一直受到上司及同事讚賞,指她做事盡責認真。被告任職銷售行業已有15年,但因本案失去工作。辯方續指Tiffany& Co.最終取回款項,沒受到任何損失,而且被告已被還押14天,請求法庭輕判。主任裁判官錢禮指被告的行為違反誠信,但考慮她沒有案底及其求情理由,決定輕判社會服務令。

稱欲把錢歸還苦無機會

案情指涉案店舖的夾萬密碼只有被告及助理經理知道。去年11月15日晚上該店關門前,助理經理曾確認夾萬內有15萬元現金。翌日晚上,公司保安部職員發現夾萬內的款項不翼而飛,遂通知保安主管。同月17日,分店助理發現文件櫃之間的罅隙有一個錢袋,當時被告稱不用理會。分店助理後來將此事報告保安主管,被告向保安主管承認偷竊,其後被警方拘捕。被告於警誡下承認犯案,稱把錢袋帶回家後擔心會被揭發,遂將錢袋帶返店舖,卻苦無機會放回夾萬,最終東窗事發。

【案件編號:ESCC6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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