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疑財務中介盜用銀行電訊資料
【明報專訊】不良財務中介公司誘騙市民借錢後從中獲利近年愈見猖獗,警方發現,最近有中介公司以收取保證金或為受害人修飾信貸紀錄為由,騙走全數貸款。有殘障者自力更生置業,卻因家事急需現金,申請樓宇按揭,欠下30萬,本欲透過中介公司申請低息貸款清還按揭,卻被游說再借下120萬高利貸,再被中介公司抽取92萬作為顧問費及保證金。現時每月要供款3.3萬,更被財務公司入稟追討,正考慮申請破產。
半年收500投訴 最高騙490萬
警方表示,去年8月起至本年1月的半年間,共收到496宗有關財務中介公司的投訴,有132宗涉刑事成分,受害者亦包括退休銀行職員,被騙去490萬,為單一個案損失最高金額。西九龍總區刑事總部重案組3B隊署理總督察范俊業表示,不少涉案者以往是從事電訊業或銀行的銷售工作,不排除有人從舊公司取走客戶資料作不法用途。
涉案者多曾從事銀行電訊銷售
范稱中介公司一般會聲稱可轉介投訴人到銀行借低息貸款,但會先誘騙受害人借一筆高利貸,再游說受害人將該筆貸款全數交由中介公司作為保證金,再每月分批將錢發放至受害人戶口,造成「假收入」,以「整靚」受害人收入紀錄,增加低息貸款獲批機會,但不久後中介公司便告倒閉。警方去年3月搜查一中介公司,拘捕21人,並起訴當中17人,是首宗針對中介公司的檢控個案,案件下月開審。
立法會議員麥美娟表示,要求修改《放債人條例》以增強對中介公司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