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新秘書長廣告 不再列明須大學學歷
【明報專訊】監警會現任秘書長朱敏健不申請續任,該會決定公開招聘秘書長,並委託獵頭公司在報章刊登招聘廣告。本報翻看上月27日於《南華早報》刊登的招聘廣告,比較2009年7月25日於同一報章刊登招聘秘書長的廣告,發現同一職位的聘任要求有出入。7年前有關職位入職要求列明須持有本地大學學位,並且是一級或二級榮譽畢業,另要求會考中英文C級或以上;但是次廣告未列出相同要求,只列明「良好教育水平」及「良好中英文水平」。監警會前委員鄭經翰說,相關廣告明顯是降低要求,做法可疑,質疑是否已找到人選,但沒有大學學位,才為他度身訂做聘任要求。
另外,在今次招聘廣告中,列明新秘書長的工作要求包括「執行監警會委員會的決定」,以及「在與公眾溝通及聯繫持份者上,支援主席及委員會」,但有關要求在2009年的廣告未有列出。
監警:盼擴大考慮範圍
監警會發言人回應表示,有關廣告沒列出秘書長一職要具備的學歷資格,因為會方希望擴大招聘範圍。發言人表示,廣告內容是人事顧問公司諮詢委員會後訂定的,而招聘秘書長的要求會隨委員會發展需要調整。本報翻查紀錄,政府公開招聘平機會主席及私隱專員時,也只列明「良好教育水平」。
據了解,有意申請秘書長一職的現任副秘書長梅達明,加入監警會前曾任職警務處及廉政公署,任職警務處時官階至高級督察。監警會發言人表示,《監警會條例》列明前警隊成員不能獲委任為委員及觀察員,但秘書處職員則不在此限。
副秘書長有意申請 曾任警廉
發言人又稱,去年底已由主席郭琳廣、副主席張華峰、謝偉銓、管理委員會主席葉成慶及另3名委員劉玉娟、鄭錦鐘及關治平組成工作小組,找尋秘書長合適人選,定期向監警會匯報進度,及推薦合適人選,待全體委員根據申請人的經驗和資歷同意其僱用條件後,再根據《監警會條例》第6條,取得行政長官批准才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