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屋買家索償套丁案被告
【明報專訊】11名沙田原居民收取發展商「賣丁費」,令發展商可「套丁」於沙田農地興建價值近2億元的丁屋項目圖利,他們早前於區院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被判監30至34個月,涉案的發展商李欽培則被判囚3年。有村屋買家日前入稟高院控告李及涉案一名原居民,指曾與李訂立買賣協議,以1000萬元購入一幢由該原居民代為持有的村屋,要求履行協議或作出賠償。
千萬買一幢 已付800萬訂
原訴人為村屋買家鄭金雄,4名被告分別是村屋發展商李欽培、李擔任董事的永悅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弘天集團有限公司及原居民鄭宇宏。根據入稟狀,原訴於2014年12月31日與永悅及弘天訂下買賣協議,由原訴斥資1000萬元購入沙田大輋村一幢3層高村屋,並向永悅及其董事李欽培支付共800萬元訂金。
原訴一方要求法庭頒令,被告鄭宇宏只是以信託形式代永悅或李欽培持有該幢村屋,並要求眾被告履行合約及交出已釐清法律責任的業權,又或作出賠償。
【入稟編號:HCA57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