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廣場活動申請 35%被拒 行政署:主要基於場地因素
【明報專訊】被稱為「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自2014年加設圍欄及採取措施限制進出。政務司長林鄭月娥昨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時提到,2011年10月至本月1日期間,行政署共接獲238宗在東翼前地舉辦公眾活動的申請,有144宗申請獲批准,83宗申請「未能成功」,其餘11宗則是申請團體自行決定撤回。換言之,申請未能成功的百分比達35%。
如時段不合 另有申請
行政署指出,在批出144宗申請中,其中12宗因為「保安理由未能開放給公眾使用而需要撤回」。至於未能成功申請的83宗個案,被拒絕的原因主要是基於場地因素,例如申請團體要求在東翼前地不開放作公眾活動的工作天時段內集會、所申請的時段已有另一申請團體獲批准使用場地,及場地暫停開放等。
較高保安風險 續暫停開放
林鄭月娥表示,由於仍有人長期在政府總部外露宿及示威,又曾發生立法會示威區垃圾桶爆炸及附近有人涉嫌藏有「煙霧餅」可作非法用途等事件,「政府總部持續受較高保安風險威脅」,東翼前地現時仍需暫停開放。
翻查資料,去年民陣舉辦的七一遊行,行政署亦拒絕開放政總東翼前地予集會人士,警方後來安排在添美道行人道設指定公眾活動區。
當局又透露,現時政府總部及行政長官辦公室的整體保安服務開支約每月350萬元,較去年同期下調約13%,相關保安服務由外判服務承辦商提供,按合約訂明的編制派駐保安員於不同的保安崗位。雖然東翼前地暫停開放,保安員仍需執勤,負責一般巡邏、駐守進出口及處理突發事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