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媽呻3萬生活費難捱 官:幾百萬人苦過你
【明報專訊】已故歌手梅艷芳的母親覃美金(梅媽),為與梅艷芳生前立下的基金爭奪梅逾億元遺產,不惜斥巨資打官司,最終梅媽被判敗訴,更因拖欠律師費於2012年被頒令破產。梅媽昨到高院,向破產信託人申請取回每月全數逾10萬元的生活費,稱現時每月只有3萬元「捱得好辛苦」。但法官陳江耀直斥,「香港幾百萬人辛苦過你」,茼o「乖乖]」捱到下月底破產令屆滿後,便可以每月獲10多萬元。
梅媽昨到高院要求破產受託人日後一次過、或發放逾10萬元的生活費給她,聲稱「個個月捱個3萬蚊,我好辛苦呀捱得!」法官陳江耀反駁,「個個月3萬蚊都辛苦,香港幾百萬人辛苦過你」。
官:過兩月解除破產 「搞咁多問題做咩」
陳官提醒梅媽,她的破產令將於今年4月25日屆滿,「如果M家繼續好似過去兩年咁,乖乖]無事無幹……到5月無鰳}產令,仲搞咁多問題做咩?」陳官荓鷇多等待兩個月便可每個月獲得10多萬元生活費,破產受託人屆時將會自動「失蹤」,梅媽將不再受制於受託人,「兩個月,咁多年都捱鱁捸I」
指梅媽精神差 叮囑添衣
與梅媽交手多年的陳官押後裁決,但稱「今日的申請真係……我唔會話無謂」,最後特別叮嚀梅媽:「你90幾歲人啦,出面天氣又唔好,唔好小小事騰謐迉h,對你身體唔好,見你今日精神差過之前」,荓鷇過兩天天氣轉冷,記得添衣開暖爐。
【案件編號:HCB377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