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航失蹤2年 提告期今屆滿
中國部分家屬北京申索賠
前年3月8日,馬航客機MH370失蹤,雖然去年法屬留尼旺群島曾發現相信是屬於機身的殘骸,但部分家屬仍不願相信親人已因墜機罹難。今天是客機失事兩周年,根據國際協定,亦是家屬可以在出事兩年內向航空公司提告的最後日子,昨日12名中國乘客的家屬,就到位於北京的鐵路運輸法院向馬航正式提出訴訟。
根據《蒙特利爾公約》規定,只要導致乘客死亡或受傷的事故是在機上或是上下機過程中發生,承運方就應當承擔責任,賠償給每名乘客,索償時效為飛機應當到達之日起的兩年之內,逾期將喪失索償權利。馬來西亞與中國均為該公約締約國。
部分家屬在等候遞上文件期間靜靜落淚,代表他們的律師張起淮說,不少家屬仍希望相信親人仍然在世,故起訴對他們來說是十分矛盾決定,很多人原本不想提告,但因法律上的時限令他們沒有選擇,「他們認為倘若接受了賠償,航空公司便可以忽略責任,對事件洗手不幹,公眾漸漸便會完全忘記這件事」。
十多名家屬到北京鐵路運輸法院,申請控告馬航、波音及引擎製造商勞斯萊斯。家屬代表律師表示家屬希望可以找出事故原因及誰人應該就事件負責。有家屬指他們並非想取得賠償,而是想向馬航追究責任。
張說,家屬要求的賠償金額由500萬至800萬人民幣不等,視乎出事者的年齡及薪酬。此外,亦有美國、馬來西亞及中國律師行開始為家屬向馬航提出訴訟及要求賠償。
76家屬大馬入稟索償
與此同時,76名乘客家屬入稟大馬法庭,控告馬航、大馬民航局、大馬皇家空軍與政府疏忽及違反法定職責,要求賠償,是MH370失蹤以來涉及人數最多的民事訴訟。
76名起訴人中包括2名美國乘客的家屬、8名印度乘客的家屬以及66名中國乘客的家屬,他們趕在《蒙特利爾公約》所限定的兩年訴訟期屆滿前,上周四入稟吉隆坡高等法院,追討賠償。
2014年3月8日,載有239名乘客、包括153名中國人的馬航客機MH370,由吉隆坡飛往北京途中失蹤,官方其後稱,客機在南印度洋失事。去年法屬留尼旺群島居民曾發現疑似殘骸,其後證實為失事客機的襟副翼。近日一名自費參與搜索近一年的美國律師亦稱在東非莫桑比克沿海一處沙洲上,發現疑似客機機尾殘骸,惹來各方關注。而馬來西亞當局將於今日、即事件兩周年之時公布調查中期報告。(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