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擬設8核電廠 專家憂進度太急增風險
【明報專訊】「十三五」規劃綱要草案提及要建設一批能源重大工程,以構建現代能源儲運網絡和智慧能源系統,包括建設一批沿海新核電項目。其中台山核電廠於2009年動工,是繼大亞灣核電廠,嶺澳一、二期核電廠及陽江核電廠後,廣東省境內第4座核電廠,加上正做前期工程的陸豐核電廠,香港勢被5座核電廠包圍。城大物理及材料學系核子工程講座教授胡仲豪說,每增加一台機組,出事風險相應提高,又指港府與內地通報機制及應變計劃均嚴重不足,但又坦言「若真的爆,有無應變的結果都一樣」。
根據國家核安全局資料,除正做前期工程的陸豐核電廠外,廣東省內揭陽、韶關和肇慶都籌備興建核電廠,若全按計劃而行,香港最少被8座核電廠共46個反應堆包圍。另外,位於廣西防城港的核電廠已於去年底獲國務院開綠燈,將採用中國自主研發的第三代壓水堆「華龍一號」,標誌中國核電技術的提升。
人才追不上 災難往往人為出錯
但胡仲豪憂慮,多座核電廠分別採用不同國家的技術,例如台山使用法國技術、陽江使用美國技術,而這些新一代技術在內地均屬首次應用,「等於將珠三角幾千萬人口做白老鼠」。他又認為內地興建核電廠進度太急,培訓人才方面有可能未能追上,認為內地在規劃核電廠的時間表,應考慮人才配合因素。他說,過去發生嚴重核事故,大多與設計無關,災難往往由人為出錯引發,認為核電廠應由具有豐富經驗人才管理,一旦發生事故時才懂得應變,以免演變為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