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溫市議會一致通過動議,將違反固體垃圾附例的罰則改為三級制,罰款由100元至500元不等,並且毋須再透過司法程序提出檢控,可以直接向違例者發出告票。另外,市議會亦通過研究如何減少使用咖啡紙杯、飯盒和膠袋等即棄物品,以減低垃圾量。
根據市府統計,固體垃圾附例違反個案每年達9,000宗,大部分涉及胡亂棄置大型垃圾、未做好垃圾分類或者未有處理好商業用垃圾箱。在舊機制下,市府需要透過法庭向違例者提供檢控,最低罰款為250元。但由於法庭審理案件需時,完成整個程序長達6至12個月,期間市府耗費的時間和金錢,已遠超於罰款金額。
市議會前日一致通過動議,將固體垃圾的罰款機制納入「市府票控資料系統」(Municipal Ticketing Information,MTI)中,市府可直接向違例者發出告票,形式與市民違反市府交通附例一樣,而整個票控程序可在14日內完成。
固體垃圾新罰則將會分為三級制,第一級罰款為100元,涵蓋大部分違例行為,例如垃圾箱溢出、沒有上鎖、沒有關閉,或者是未有把垃圾適當分類等。而第二級是垃圾車出現洩漏,並造成大範圍污染,罰款為250元。而第三級是拒絕遵從市府頒布的命令,罰款達500元。
亂扔大型垃圾 最高罰款增至1萬
市政府強調,罰款機制是針對較嚴重的個案,或者屢勸不聽人士,市府會繼續以教育和警告為主要策略。
市議會亦通過將胡亂棄置大型垃圾的最高罰款,由以往的2,000元大幅提高至1萬元,以懲罰屢教不改者,同時彌補市政府的清理費用。
另外,市議會亦要求職員研究如何減少即棄物品垃圾,例如咖啡紙杯、發泡膠飯盒和膠袋等,並研究能否限制或禁用這些即棄物品,稍後向市議會提交報告。但市府垃圾管理部門總監Albert Shamess表示,除非願意修憲,否則受到《溫哥華憲章》(Vancouver Charter)限制,市府難以用一刀切的方法,在市內禁用這些即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