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食環署昨日表示,在紅磡曲街的「錦記粥粉麵飯」,因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包括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及在露天地方配製食物而被取消牌照。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該店舖經營者因上述違例事項,去年7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3500元,並因違例扣滿15分,店鋪牌照被取消。 6次被定罪 曾被釘牌21天 錦記持牌人在2014年6月至2015年3月期間,亦因相同違例事項4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11,600元,扣了45分,店舖於2014年10月和2015年5月分別被暫時吊銷牌照7天和14天。 食環署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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