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偕3孩抗爭數年 庭外和解
逃避付撫養費 富商被控終付1340萬

[2015.12.19] 發表

(哈利法克斯18日加新社電)斯高沙省一名母親抗爭數年﹐從富裕地產商前夫手中為子女爭取撫養費﹐現在終於獲得1,340萬元庭外和解金。她的律師說﹐本案對其他賴賬父親也起到震懾作用。

這宗官司橫跨斯高沙省與佛羅里達州﹐熟悉個案的消息來源證實和解費款額﹐但健身模特兒利莎阿蒙楊(Lisa Armoyan)與前夫的協議﹐其詳情必須保密﹐包括款項如何支付給她和3個孩子。

弗里奇阿蒙楊(Vrege Armoyan)是斯高沙省企業家、地產發展商﹐他在6月被判監4年兼罰款﹐罪名是藐視斯高沙省法庭令﹐拖欠子女及配偶贍養費。

家事法庭法官福格倫(Theresa Forgeron)在原始判決書中指﹐弗里奇阿蒙楊在官司拖沓的6年期間﹐將逾2,300萬元及一艘100萬元的遊艇轉移到國外。

福格倫在裁決中說﹐弗里奇阿蒙楊「為他的私利濫用法律程序」。

利莎阿蒙楊的律師尼曼(Harold Niman)表示﹐和解案周二解決﹐其結果應可警告配偶們﹐非必要的透過法庭程序拖延支付撫養費﹐那是不智做法。他指人們應該儘快擺平家務事﹐不要耗費更多律師費。他說﹕「這應可視作殺一儆百。」

尼曼說﹐拖延引致更昂貴法律開銷。

法官福格倫在年初的判決書中說﹐弗里奇阿蒙楊離開北美﹐懶理前妻在佛羅里達州博卡拉頓(Boca Raton)生活困難﹐需向她的家人借貸﹐依賴信用卡度日。

尼曼說﹐和解協議意味著其當事人、3個孩子和弗里奇阿蒙楊﹐都可以翻開新一頁﹐生活得更有安全感。

利莎阿蒙楊的哈利法克斯律師戴維斯(Leigh Davis)稱﹐和解案也意味著﹐弗里奇阿蒙楊可以返回加拿大或美國﹐不會遭逮捕或罰款。弗里奇阿蒙楊的律師稱﹐當事人還在海外﹐但欣慰最新結局。

達爾豪斯大學(Dalhousie University)家庭法專家湯普遜(Rollie Thompson)說﹐他相信﹐這也是大西洋省份其中一宗最巨額的和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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