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被控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前特首曾蔭權(71歲),其案件周五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第三度提訊,裁判官正式將案件轉介往高等法院審理。 控罪指曾蔭權在2010年11月2日至2012年1月20日期間,以特首身分會同行政會議討論及批准「雄濤廣 播有限公司」(後來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即「DBC」)的牌照或相關申請時,沒向行會申報他正與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商討深圳東海花園住宅單位的租約,以及其妻代表他們二人向黃的公司支付80萬元人民幣。 曾蔭權另被控於2010 年12月至2011年7月,建議建築設計師何周禮應被考慮提名受勳,卻沒有披露他在上述深圳東海花園住宅單位的利益,以及何周禮獲受聘就該單位進行室內設計工程。 曾蔭權夫婦在周五一同出庭應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