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超案先七警案審 如控方所願 官﹕定審期無關七警案
【明報專訊】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去年佔領運動期間,被指向警察淋液體及拒捕,事隔一年被控1項襲警及4項拒捕罪,曾健超昨在預審時否認全部控罪。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定於明年4月11日開審,較七警涉襲擊曾健超案早約兩個月。錢官排期時強調兩案並無關係,故不會考慮七警案的審期。據了解,控方原有意申請將本案排於七警案前開審,但昨開庭前突然撤回申請。
控方原申先審﹕對被告更公平
控方開庭時透露,基於公平原則,原已去信法庭申請將曾健超(40歲)涉襲警一案的審期定於七警案前,但開庭前突然決定撤回申請。據悉,控方申請將本案提前的理據是,曾健超將於七警案中作供,先由法庭裁定他有否襲警,可免去他日後作供時的「複雜性」,以及對他更公平,但因日前已知悉七警案定於明年6月開審,後於曾健超被控一案,故認為毋須再申請。
消息指出,辯方不理解、亦不同意控方的申請,因無論本案勝訴與否,曾健超均會在七警案中接受辯方盤問,被質疑有否襲警,認為兩案不會互相影響,審訊先或後均沒有分別。錢官擬定審期時強調兩案並無關係,不會考慮七警案的審期,將案定於明年4月11日以中文審訊,預計需時5天。
辯方擬爭議亞視新聞片真確
另外,控方表示,審訊時將呈上一段從亞洲電視下載的新聞片,以及4段警方拍攝的片段,另會傳召9名證人,包括6名案發時截停曾健超的警員、兩名警方指揮官供辯方盤問。辯方指出,將爭議有關亞視新聞片段的真確性,又透露曾健超審訊時將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代表,現仍在尋找案發當晚的目擊者作辯方證人,未能估計辯方證人數目,要求法庭再給予額外6星期時間。控方建議於明年1月28日再提訊,稱相信辯方屆時能確定辯方案情的長度,獲裁判官同意。
辯方仍在找目擊證人
據了解,疑被曾健超淋液體的11名警員不會出庭作供,他們的供辭均以書面形式呈遞;本案暫時沒有做過任何認人手續。
昨日散庭後,有相信是曾健超的支持者被指於庭內拍攝曾的側面,支持者解釋,是希望將相片傳予未能到庭的朋友,陪同曾健超到庭的大律師陳淑莊茪銕貜怳ㄜn犯「李偲嫣的錯」。
【案件編號:ESCC343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