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倡7年婚姻有效期 網民:沒事找事!
[2015.12.09] 發表
【明報專訊】 內地專欄作家魯國平近日提出一個驚人的觀點,建議結婚證有效期應為7年,他指出,結婚證也應該像駕駛證、身分證等證件一樣要有個有效期,到期後婚姻自動解除,惟其一番「偉論」卻引來網民的熱烈討論。
魯國平指內地正面臨第4次「單身潮」及與日俱增的離婚率,他認為「7年有效期」的主張可解決眾多問題,並列出「六大好處」:第一,可令人嘗試多段感情;第二,可解決單身問題;第三,可帶動經濟增長;第四,促進女性經濟獨立;第五,降低離婚率;第六,孩子可受到更多關愛。然而大部分網民均無法接受魯國平的提倡,斥責道:「這人估計真的精神有問題!腦殘滾蛋吧!沒事找事!」,並批評其7年婚姻有效期的主張,非但不能令孩子受到更多關愛,「讓全職媽媽多了不安全感,對子女的教育百害而無一益。」還有人對其主張調侃說:「要不要出生證也要有期限呢?每10年就換一次身分,換身分換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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