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據了解,觸發今次撞橋事故的躉船「新財威8」,原在大嶼山沙螺灣參與港珠澳大橋工程,因機件故障,由拖船將躉船拖回油麻地避風塘維修,但拖船取道汲水門航道而非一般的馬灣航道前往油麻地。由於汲水門航道較狹窄,而且水急浪高,過往曾發生海難造成人命傷亡,政府於2002年將汲水門劃定為「特別區域」,只容許船由大嶼山經汲水門航道往維港方向。 根據政府提交予立法會的文件,汲水門航道平均航行闊度為210米,較青馬大橋位處的馬灣航道680米窄,而該處亦水急浪高,2002年3月一艘挖泥船與貨櫃船曾於汲水門相撞,導致挖泥船沉沒,造成一死七失蹤的海難事故。 業界﹕吊臂故障也可放低 海事處其後於同年11月實施新例,將大嶼山與馬灣島之間的汲水門航道,劃定為特別區域,範圍介乎大嶼山東北岸,以及馬灣和燈籠洲兩島之間的水域,凡總長度超過10米的船,如沒特別批准,不得從燈籠洲西南面及東北面進入特別區域,期望透過限制船數量及航道使用方向,改善海上安全。 根據資料,「新財威8」雖沒違反海事處的航向規定,但本身是船長的商船高級船員協會秘書長鍾東堂表示,船長有責任知道各航道的高度限制及潮汐漲退時間,而躉船亦要確保吊臂收好。他指出,為安全起見,一般躉船會選擇取道馬灣航道,因通航限制為62米,較汲水門大橋的41米為高,但所需時間會較長。躉船貨艇運輸業工會組織主任張子英表示,以他了解,吊臂即使出現故障,亦有方法可以放低,不可能發生「放不低」的情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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