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學院聲明出自資深教授
[2015.10.07] 發表
【明報專訊】港大法律學院前日發聲明嚴正反駁部分校委對前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的批評,據了解,該院教授陳弘毅是撰寫該聲明重要人物,發布前曾多次修訂內容。陳弘毅接受查詢時說,聲明是該院數名資深教授及有領導角色的學者共同撰寫,有見校委質疑陳文敏的資格,也是質疑整間大學的遴選院長的制度,故要澄清。
陳弘毅:質疑陳文敏資格 如質疑港大制度
陳弘毅指出,大學任命院長及評核教授水準,均有嚴謹程序及由專家評審,有校委卻批評陳文敏學術資歷不逮、純粹因「好人」才能當院長,「這不單是質疑法律學院的制度,連整個港大制度都質疑」。陳弘毅說,昨日有事要辦,故未能參與學袍靜默遊行。
港大法律學系主任何錦璇昨日在港台節目《自由風自由Phone》稱,法律學院教職員因聽到很好多不公平評價,包括指陳文敏因沒博士學位而不能勝任副校長一職等,覺得應該還他一個清白,說公道話,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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