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詞消災 的士司機涉姦少女
【明報專訊】的士司機被指藉「做儀式、消災劫」為名,誘騙17歲女街坊到時鐘酒店,稱可「做一些儀式」,為其胞妹消除災劫,其間涉嫌將她強姦。的士司機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還押監房看管。
指事主12歲妹將有劫
被告李國明(49歲)被控兩項強姦罪,控罪指他向女子X訛稱其12歲胞妹將有災劫,要做儀式才可免除,並分別邀約X於今年6月13日及7月23日到九龍塘與秀茂坪的時鐘酒店「做儀式」,被告待X到達時鐘酒店後將X強姦,X於上月27日向父親提起,揭發事件。
警方一天後拘捕被告,被告警誡下承認曾與X發生性行為,但指在X同意下發生。
被告向法庭申請保釋,稱要處理其的士業務,可提供3萬元保釋金,並交出回鄉證,承諾不離開香港。惟控方反對被告保釋,並透露被告早前與X同住一幢大廈,認識X一家,自X的父母離婚後,經常到X家,熟悉他們一家的生活。雖然X與胞妹已搬離原有住所,改與父親同住,但被告了解她們的日常生活,知道住址和學校地址,有可能騷擾證人。
裁判官指案情嚴重,有理由相信被告不會依期歸押,有可能潛逃,被告更熟悉事主一家,因此很大可能再犯案或騷擾證人,拒絕其擔保申請。案件押後至下月13日再訊。
【案件編號:KCCC336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