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2年3月25日,張震遠繫上醒目的橙色領呔,以梁振英競選辦主席身分出席梁當選後的記者會,流露勝利的笑容;3年半後的昨日,已辭任所有公職的張震遠到高院上訴,希望逃過牢獄之災,繫上的是同一條橙色「戰呔」。獲改判社會服務令後,張離開法庭,笑容卻顯得繃緊。對於梁振英有否與他聯絡、是否覺得拖累對方等問題,張震遠一概不回應。當被問到是否覺得「沉冤得雪」,以及結果是否意料之內,他隨即望向記者笑而不語。 未回應有否與梁振英聯絡 張昨日下午與律師甫抵達高院,便引來大批記者追訪,其間不發一言。步入法庭前他摩擦雙手,開庭後他坐在犯人欄聆聽陳辭,神情顯得專心、緊張,不時緊握雙拳。當獲知上訴得直,他沒流露半點興奮,只與其大律師握手。 法官昨提醒他,社會服務令須於一年內完成,每周約8小時,或安排在他的公餘時間進行,工作地點則可能在醫院、慈善機構或教育機構,亦有可能安排他服務殘障人士。他須於本周三早上到九龍城裁判法院,向負責社會服務令的感化官報到。 曾任行會 律師:無特別待遇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社會服務令旨在透過剝奪被告的公餘時間,在從事無償工作期間反思自己的所作所為。工作的種類因人而異,社署會因應被告的專長安排工作,最普遍的工作為到沙灘執垃圾、植樹及除草等。他指張雖貴為行會前成員,但不會獲特別待遇。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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