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在佔領行動期間被捕者陸續上庭,部分人獲判無罪釋放或獲撤控,令人關注警方是否濫捕。警方昨首次公布有關檢控數字,140名完成司法程序的佔領行動被捕者中,有71%即100人需要承擔法律後果,包括被法庭定罪、自簽或被法庭下令簽保守行為;另40人即約三成毋須承擔法律後果,包括23人獲判無罪釋放及17人獲撤銷控罪(見表)。 人權監察批檢控粗疏 律政司數字顯示,裁判法院去年定罪率為74.6%;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認為,有近三成人毋須承擔法律後果,顯示警方及律政司在佔領期間檢控粗疏。 刑事及保安處長羅夢熊昨指出,955名佔中被捕者當中,有209人進入司法程序,當中140人完成司法程序,另有一人因司法程序期間死亡而終止聆訊。而佔領行動後被「預約拘捕」的48名佔中組織者及煽動者,警方已完成調查,正等候律政司指示。 另外,行動處長劉業成昨首度透露,警方已初步完成處理佔中的日峰行動(Solarpeak)的檢討,主要審視包括行動策略及執行、指揮架構、戰術及訓練、人力資源安排、後勤支援、刑事案件調查、交通道路管理、資訊科技運用、公共關係及傳媒聯絡、內部職員關係及士氣,希望總結經驗,使日後更有效應付類似情G。 落實「日峰」措施於應對示威 劉指出,檢討時已廣泛徵詢有份及無份參與行動的警員意見,得出初步結論是,佔領行動長達79日,前所未有,警方每日需要動員大量警力應付,亦要兼顧日常治安,是「警隊歷史中一個最具挑戰的時期」。另外,部分在日峰行動第一及第二階段曾實施的措施,日後會正式落實,包括為應付在本港各區的示威活動,會在5個陸上總區成立總區應變大隊,以及在警總成立總部應變大隊,成員包括軍裝、刑偵人員、傳媒聯絡、蒐證攝錄人員及公眾聯絡助理,每隊亦設行政管理大隊,應付後勤支援。另外,又會落實聘請剛退休警員作警署助理 、加強傳媒聯絡隊的人數及訓練,以及加強社交媒體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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