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退休老翁孫德奎早年在沙田曾大屋遊樂場外的橋底擺檔,為街坊義務維修單車,至今已逾5年,服務人數過千,惟上月底孫因替街坊維修單車後,收取10元零件費,卻遭食環署票控阻街及無牌販賣。事件擾攘一個月,孫昨獲撤銷控罪,裁判官更批評控方未有適當行使檢取物品的權力,「原來你]檢取鼲搹h洁C被告係一個慣犯咩?」孫獲撤控後,高興得在庭外倒立慶祝。
原控阻街無牌販賣
人稱「孫伯」的被告孫德奎(65歲),本月中遭食環署票控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及沒有牌照而販賣罪。案件早前提訊時,控方指辯方曾就案情及控罪合適度聯絡律政司,遂將案件押後至昨日再訊。控方昨甫開庭,便申請撤銷對孫伯的兩項控罪,但沒有解釋。控方其後又申請,將食環署於事發當日在現場檢取孫伯的物品歸還孫伯。
官:係慣犯? 控方:並不是
特委裁判官陳志儉閱畢文件後,向控方查問檢取有關物品的原因。陳官指過往有案例交代,執法人員可以行使其權力,檢取現場的物品;但同時也有若干案例指出,執法人員在嚴重阻街或對方為慣犯等罕見及少有的情G下,才需要行使有關權力。陳官質問控方:「原來你]檢取鼲搹h洁C被告係一個慣犯咩?」控方回答指:「並不是。」
陳官表示希望相關執法人員多加留意,指孫於事發時所佔用的地方只有1.5米乘2米,法例指執法人員可以檢取物品,但不是規定一定要行使相關權力。
「我以為高等法院已經交代清楚,所以我有籪珩均A原來你]檢取鼲搹h洁v。陳官終批准將近90件單車零件及工具歸還孫。
食環署:繼續按法律執法
對於裁判官質疑,食環署發言人昨回覆本報查詢指出﹕「本署會繼續根據法律賦予的權力合理地執法。」
孫伯昨在地區組織「沙田新幹芋v及香港單車聯盟成員陪同下到庭,並獲得律師文浩正義務代表他出庭。他昨獲撤銷控罪後,多次抱拳感謝在事件中曾幫助他的人,又帶笑在庭外三度倒立慶祝。
他取回早前繳交的40元保釋金後,更面帶笑容地向記者道謝,又說﹕「我]一齊去飲茶,我請你]飲茶。」
【案件編號:STHW9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