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送貨員被指於網上訛稱警員並結識女文員,二人發展成情侶後,送貨員先後向對方借款共10.8萬元,再消聲匿[。送貨員早前否認兩項欺詐罪受審,裁判官昨裁決時指不排除借錢是基於二人拍拖的關係,裁定被告無罪。 裁判官昨裁決時指對女文員黎婉婷(28歲)的證供有疑問,她作供時表示被控欺詐罪的巫雲龍(38歲)被捕後就沒有再見他,但當黎接受辯方盤問時,又承認曾再度與巫拍拖3個月。 裁判官認為黎的供辭矛盾,不接納黎的證供,又因認為黎喜歡巫,或出於情侶關係而借錢予巫,遂裁定罪名不成立。 官指事主證供矛盾 黎早前供稱,2012年10月底她在網上認識自稱是警察的巫。其後巫表示父親患上胃癌,黎遂主動借錢予巫安排手術,並立下欠單。黎相信巫任職警察,有能力還款,惟巫最終沒有還錢並失去聯絡。 【案件編號:ESCC11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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