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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葉問徒孫脫襲擊罪 官促警檢討事主「同場錄口供」

【明報專訊】「一代宗師」葉問的徒孫、詠春教練王威健,涉於去年11月9日倒車時撞到另一輛私家車後,與兩同行男友人「三對三」襲擊對方,案件早前審訊。裁判官昨日裁定王威健及兩男友人普通襲擊等5罪罪脫兼獲訟費,但指出3名事主在警署內「同房同^」錄取口供,或能互聽作供,做法不理想,警方應檢討。

3事主「同房同^」錄口供

針對王威健早前承認的醉駕罪,他昨被判罰款5000元及停牌12個月。裁判官昨指3名聲稱遇襲的事主證供前後出入,互相矛盾;其中兩名遇襲事主分別供稱遭王叉頸及遭王的友人多度打背,但兩人的醫療報告卻顯示兩人的背部及頸部沒有受傷。

裁判官指3名事主的證供與案中其他證據及其他證人的證供不符,不能肯定3人作供時有否講出全部事實,故裁定首被告、詠春教練王威健(41歲)不小心駕駛及普通襲擊罪罪名不成立,王的友人廖T霖(21 歲)及林承輝(44歲)另外3項普通襲擊罪罪名不成立。

徒孫認醉駕罰5000元

王早前承認一項醉駕罪,辯方求情指王沒有干犯同類罪行,亦沒有人受傷。裁判官接納其求情,判他罰款5000元及停牌12個月。

【案件編號:ESCC6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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