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勞工處前助理處長周東山開設「東山語言中心」,涉於去年結業前收取兩名家長共8900元課程費,被指違反《商品說明條例》,遭控兩項「不當地就產品接受付款」罪,他昨否認控罪受審。周自辯稱,2013年底獲商人朋友答應提供200萬元應急,故向家長收取款項時深信中心不會結業。周的商人朋友則指出,初時敷衍周未有借款,「我投資儭亄臚@個炒佢魷魚……佢鬗膝q無價值」,但承認後來或曾答應周投資。 家長張莉娜昨供稱,她於2013年12月在「東山語言中心」的尖沙嘴分校,以6500元為兩歲半兒子報讀西班牙語及普通話課程,但中心職員後來告知她,分校將於1月尾結業,建議轉往銅鑼灣分校上課,張拒絕但不獲退款。控方指另一名曾姓家長於去年2月在銅鑼灣分校,以2400元為兒子報讀英文課程,但未上課便獲悉中心即將結業,要求退款但不果。 與被告相識多年的商人邵守忠供稱,他經營半導體電子生意多年,指被告多年來不斷游說他投資語言中心,但認為被告並非一個好的生意人,坦言「我投資儭亄臚@個炒佢魷魚……佢鬗膝q無價值」,故他多次以「要問老婆仔女先」為由敷衍。當被問及曾否口頭答應被告投資,邵卻靜默十數秒後稱「可能有講過」。 辯稱深信不會結業 辯方盤問近尾聲時,辯方大律師何顯庭突然問邵,「你對於人生意義有乜睇法?」暫委裁判官林子勤質疑此問題與本案有何關係,何回應說被告曾與邵傾談有關問題,邵更因此受到被告感動。 被告供稱,他於2004年提早退休後創辦「東山語言中心」,但除於2006年有盈利外,其餘年度均錄得虧蝕,更不時被業主追租。被告稱2013年底曾與邵飲早茶,其間邵同意提供200萬元以支持中心營運,並稱是「God's will」(神的旨意),邵卻於翌年2月14日突然改變初衷,終令中心結業。被告強調向兩名家長收取款項時,仍認為中心會獲邵提供款項,又指自己與業主關係良好,故一直以為業主不會收舖。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CCC8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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