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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明報專訊】54歲江湖人物「掙爆」張治太被指於2004年至2010年期間,透過3個銀行戶口洗黑錢,涉及金額近18億元。張被控3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准以20萬元擔保候查。
控罪指出,張治太於2004年1月2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間,於兩個中銀戶口及1個創興銀行戶口內,清洗黑錢合共超過17.9億元。控方昨指警方仍在調查案件詳情,被告准以20萬港元保釋,案件押後至9月24日提堂。
【案件編號:ESCC194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