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中國婦女2011年透過「居家護理移民計劃」,抵埗多倫多幫助僱主照顧孩子,但移民部卻發現僱主卻更早已申請自己的父母前來探親及看顧兒孫,移民部深入調查發現,該居家護理並未在僱主家居住,也未如申請時承諾全職照顧僱主的孩子,移民部認為她申請造假,並已取消其簽證。
中國的居家護理申請人王風清(譯音,Feng Qing Wang)不服簽證被取消而入稟聯邦法院,法官在5月19日作出判決,維持移民及難民局撤銷簽證的決定,並駁回她的司法覆核申請。
根據判決文件,中國公民王風清2011年申請「居家護理計劃」,當時其僱主分別是王新宇(譯音,Xin Yu Wang)及僱主妻子夏紅(譯音,Hong Xia)。王在2011年申請獲准,隨後並取得臨時居民簽證及工作簽證,於2011年7月26日抵埗多倫多。
僱主父母入住照顧孫兒
居家護理移民的申請條件,包括抵埗後全職工作,且住在僱主家。但移民部發現王風清抵埗後並未與僱主同住,因男僱主的父母早在王風清抵埗前已前來照顧孫兒,且佔用留給王住的房間。
判決文件提到,移民及難民局(IRB)的移民部門(ID,Immigration Division)為審理王是否符合居家護理資格進行5天的聆訊中,王風清與僱主夫婦的口供內容互相矛盾,令審裁委員無法判斷究竟何者為真。
例如僱主作證時說,由於父母同意照顧兩個孫兒並住在原來留給申請人的房間,所以他們早已知道不可能再需要居家護理的服務,僱主並在王風清出發來加拿大前,已將這項改變告訴當中聯絡的王風清的姐姐。不過,王風清卻矢口否認在出發前曾知道僱主已不要她服務,堅稱她是在抵埗之後3周才被告知。
移民部門還發現,申請人和僱主不僅從頭至尾未主動告知政府情況有變,王風清和僱主更曾誤導加拿大政府,讓政府以為她是來加工作的居家護理,至於「欺騙」做法包括先由僱主王新宇開支票給王風清,王風清會按時存支票,但就會取出現金,再將現金還給僱主妻子夏紅,而夏紅還向稅局填報虛假的薪金文件。
不滿後來臨時居民簽證及工作簽證被取消,並且喪失申請居家護理的資格,王風清要求移民部門審裁委員傳召僱主父母作證,委員認為作證內容影響事實輕微,所以未傳召,王風清因此認為移民部取消其簽證的決定,欠缺程序上的公平。
但法官在檢視IRB上訴部門的拒簽決定後,認為上訴部門已依法考量,並無對王風清不公平,因此決定駁回王風清的司法覆核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