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改革欠全民共識
只聞樓梯響的中國個稅改革又一次提出,這次看來會「見到人下來」,因為立法的時間表已經定出在兩年後。雖然有了時間表,但還沒有公布路線圖,需要解决的事情很多,最大的因素是要得到全民共識,要做到這一點,看來時間是不夠的。政府必須向人民解釋,將個人所得稅的徵收範圍擴大的政策目標是什麼?是為了多收稅金,還是培養人民的交稅意識和對國家的承擔義務意識?如果是後者,就應該提高起徵點(香港叫免稅額)。
認清目標 提高免稅額
目前稅收收入佔GDP的比重偏低,這對財政穩健是不利的,提高稅收是有必要的。國家早就意識到這個問題,2003年就提出個稅改革,而且制定了辦法,比如要求年收入12萬元以上的,要將工資以及工資以外的各種收入如實填報,但由於遲遲沒有推出具體政策,也沒有懲罰不填報的,這個自願填報措施就一直沒有落實。
中國國務院今年的經濟工作重點中又提到個稅改革,相信討論又會熱起來。十多年來沒有寸進的改革,是由於目前徵收稅款是以「事」為單位,即入息稅由發工資的企業填報並代扣,股票買賣由交易所代扣,樓房買賣由房產管理部門徵收。而個人從股票買賣或者房產買賣所得的利潤,由於部門之間信息不相通,就無從徵收個人所得稅,而今電腦科技發達,進入大數據年代,統一信息渠道就可以從中徵稅。
稅收成本高 損國損民
要追繳應徵未徵的稅款,從技術層面是有條件的,可是,中國的稅收成本十分高,佔到稅款的5%,高於世界發達國家的水平。這次提出的改革,將會增加扣减的項目,比如子女教育和慈善捐款等等。如果個稅改革的目標是擴大稅基,對於低收入人士來說,他們要花很大的精力去報稅,而徵收成本高,對百姓是勞民傷財,對國家是得不償失。在這種情况下,改革應該從目前月薪3500元的起徵點,大幅提高,減低低收入人士的稅負,同時降低徵稅成本,才是利國利民之法。阮紀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