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入稟促禁警扮記者查案
危害記者安全 不利新聞自由違憲
(多倫多11日加新社電)傳媒界周一對安省法庭說﹐臥底警察在偵查案件時假扮記者﹐既不利新聞自由﹐亦是觸犯《憲法》。
3個新聞組織入稟高等法院﹐在申訴狀中說﹐警員偽裝記者﹐會危害採訪記者的安全﹐特別是在緊急情況﹐他們的身分會受質疑。
媒體組織指出﹐臥底警員假扮記者﹐會令記者採訪新聞時﹐更難取信於重要線人﹐更難蒐集涉及公眾利益的關鍵信息。
代表傳媒的律師騰利(PhilipTunley)在庭上說﹕「這對我的客戶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有很大破壞力﹐這種冷效應是真實?顯著的。」
3個新聞媒體組織是加拿大廣播公司(CBC)?加拿大記者言論自由組織(Canadian Journalists for Free Expression)與加拿大廣播電視新聞編導協會(RTDNA Canada)﹐它們要求法庭宣布安省警察假扮記者是違反憲章﹐沒有理由。媒體組織指出﹐法庭宣布警員假扮記者違憲﹐就會「抵消冷效應」對公眾?重要新聞及情報來源﹐以及記者所受的影響。
3個新聞組織共舉了3個例子﹐其中可追溯到10多年前﹐證明省警假扮記者蒐集資料﹐以進行刑事調查﹐目標通常是原住民或其他弱勢社群。
其中一宗個案涉及安省伊佩沃什(Ipperwash)省立公園1995年示威行動﹐兩名警員攝錄示威者﹐有人問他們的僱主是誰﹐他們回答說聯合新聞社(United Press Associates)。多年後﹐公開研訊庭調查省警槍殺原住民事件﹐才揭發警員假裝記者。
法庭得悉﹐2007年蒂恩迪納加莫霍克(Tyendinaga Mohawk)保留區原住民行動日﹐一名警員亦承認假扮記者在場監視示威者。
但省警指出﹐這類假扮個案極少發生。
政府律師施瓦茨(Hart Schwartz)的答辯書說﹐沒證據證明民眾意識到﹐警察可能扮成記者﹐或是民眾「一聽到」警方使用這種手法﹐就會遠離真正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