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深水鶗掍h自2013年起分階段清拆及重建,受影響居民將搬遷至其他新落成公屋。近百名白田h租戶昨請願,不滿房署新建公屋採用構件式單位設計,如與1993年落成的白田h翠田樓比較,新建單位二睡房單位面積減少兩成。 房屋署發言人指曾與深水鶡a區人士解釋情G,近年興建的公屋已經開始使用構件式組合設計,除了可以加快建屋流程,租戶在擺設家具時會更具效益。按香港房屋委員會的配屋標準,編配單位的面積平均不小於每人7平方米,而據2014年3月底的統計,實際數字達平均每人13平方米。 自2008年起,房署新落成的公屋單位採用構件式單位設計,面積較以往的和諧式公屋減少。本身為測量師的龍田居民服務社總幹事林偉文指出,以1993落成的白田h翠田樓為例,兩睡房單位重建前的實用面積為473呎,重建後將大減兩成至377平方呎。若將構件式設計與2004年落成、白田h二期的新和諧式單位比較,兩睡房單位實用面積亦減少65呎。 重建戶﹕新屋更細 為何要搬 林偉文批評重建計劃原意是改善公屋的居住環境,公屋單位本身已經狹小,但房屋署卻反而將單位面積愈縮愈細,是「完全違反重建的意義,不能接受」。 居住白田h10座的李女士將因重建而遷至新公屋單位,現時與一子一女同住約400呎3房單位,她擔心新公屋面積比現時單位細,「我的子女20歲,又未結婚。若新單位地方細、環境差,我為什麼要搬走?」 深水鶧狦陪甄啟榮則指出,房署應透過覓地建屋增加公屋供應數量,而非犧牲居民的居住空間,促請房署更改圖則,重新納入消失的90呎。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麥美娟認為,構件式單位興建時間快,有助增加公屋供應量。她認為新公屋設計有考慮實用設計,亦理解市民希望改善住屋面積大小,認為政府於設計時要充分考慮兩方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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