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案情雖厭惡 裁決須公平
引導陪審團今完成 退庭商議
【明報專訊】青年涉伙同友人弒親碎屍案的審訊已踏入最後階段。主審法官司徒冕昨繼續引導陪審團,提醒他們考慮時不要受個人情感影響,法官預計今日完成引導,陪審團屆時會退庭商議裁決。
明報記者
籲陪審員撇除對被告敵意
暫委法官司徒冕表示,本案有很多令人厭惡的內容,提醒陪審團考慮裁決時要公平,不要受個人情感影響,要把對兩名被告的敵意及偏見撇除,更也不要受對死者的同情感覺影響判斷。法官指出,控方的案情是兩被告為共犯,一起計劃殺人多月,終在次被告謝臻麒(38歲)的住所殺死首被告周凱亮(31歲)的父母並偽裝成失蹤人口案件。
法官指出,首被告周凱亮承認殺人,但以精神失常為由以減免刑責。法官稱,辯方的精神科醫生分別診斷出周患有躁鬱症及分裂情感障礙,認為可減免刑責;惟控方的專家均指周只患上人格障礙,不足減免刑責。法官又提醒陪審團,若認為周能夠證明其案發時精神失常,應裁定其謀殺罪不成立、誤殺罪成立。
提醒不要胡亂推論證據
法官表示,次被告謝臻麒(38歲)的抗辯理由為沒有殺人及不在現場,故控方須在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謝殺死死者。法官提醒陪審團可就證據作推論,但由於部分證據有爭議,例如是否由謝購買雪櫃一事,故不要胡亂推論並將之當成證據。
法官續稱,若陪審團認為謝的自辯說法或可能屬真,應裁定其謀殺罪不成立,即使陪審團決定完全不相信謝的說法,他們仍要考慮控方能否使他們確信謝有罪。周凱亮與謝臻麒被控於2013年3月1日謀殺周凱亮的父母周榮基及蕭月兒。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37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