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簽證視乎護照有效期
每次逗留期限不逾180日
【明報專訊】聯邦公民及移民部長亞歷山大(Chris Alexander)昨天在多倫多繼中國外交部長王毅後宣布﹐加中兩國就互發多次簽訂達成互惠協議﹐從今天(3月9日)開始﹐互為對方探親?經商或旅遊國民簽發有效期最長可達10年的多次簽證﹐每次逗留期限不超過180日。
聯邦國際貿易部長法斯特(Ed Fast)昨天同時在溫哥華作出同樣宣布。
亞歷山大表示﹐簽證的實際有效期﹐仍須視乎申請人的護照有效期而定。換言之﹐申請人最好預備一個有效期較長的加拿大護照。
舉例說﹐假如申請人的護照有效期只有5年﹐取得的中國簽證亦只有5年有效﹐如此類推。
10年有效期新措施的實施意味着加拿大人日後前往中國﹐將更加方便。阿歷山大相信﹐這將進一步加強兩地貿易?旅遊﹐深化加中兩國的友好關係。
過去﹐加拿大人前往中國探親?旅遊或經商﹐不管逗留時間長短﹐都要取得中國有關方面的邀請函﹐又要到中國領館或大使館辦理申請手續﹐並等待5個工作天﹐每入一次境﹐亦要辦理一次手續﹐相當麻煩。
兒童護照有效期只有5年
然而﹐由於很多華裔移民來加後﹐會帶子女回國探親﹐偏偏16歲以下的兒童護照有效期只有5年﹐嬰兒護照有效期則更短。而中國10年多次往返簽證的有效期﹐須視乎申請人護照有效期而定﹐這仍為家長帶來不便。
對此﹐亞歷山大解釋﹐政府發出兒童(或嬰兒)護照時﹐有效期不能太長﹐是國際間的常規。因為外貌是護照持有人最重要的生物特徵﹐兒童(或嬰兒)隨着成長﹐外表變化很大﹐故護照有效期不能太長﹐目的是要確保護照的可靠性﹐不易被人偽冒。
聯邦國會議員梁中心是從商出身﹐他以過來人身分指出﹐「對做生意的人來說﹐時間就是金錢﹐過去申請中國簽證﹐普遍需時5日﹐便足以令商人錯過做生意的時機﹐如今中國10年多次往返簽證﹐為從商者帶來不少便利」。
亞歷山大昨稱﹐中國放寬給予加拿大人的簽證﹐一直有賴聯邦政府逐步爭取﹐隨著總理哈珀去年訪問中國﹐加深兩國的關係之外﹐雙方亦確認了外國投資促進及保護協議﹐進一步鞏固了雙方互信﹐有助促成今次中方給予加人10年簽證的協議。
150萬加人與中國有聯繫
亞歷山大昨天表示﹐目前有150萬名與中國有聯繫的人居於加拿大﹐佔總人口5%﹐中國亦是加拿大重要的移民來源國。
去年﹐便有多達2,000人在一日之內往返加中兩地﹐相較40年前﹐一年內往返加中兩地的人數可能亦不及此數﹐顯示加中兩地交往在近年的發展相當迅速。
從2006年至2014年﹐加拿大向中國發出的簽證便增加了193%。他估計新措施將有助兩地人的往來更加頻繁﹐一日內往返兩地的人數﹐亦會有增無減。
加拿大早於2年前﹐便向中國居民發出10年多次往返簽證。加拿大更是全球第一個向中國發出長達10年簽證的國家。
加拿大去年全球發出的簽證有110萬個﹐其中約36萬個在中國發出﹐佔總數的三分一﹐向中國發出的簽證中﹐有93%就是多是出入境的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