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宿幼女」首判強姦囚5年
[2015.03.04] 發表
【明報專訊】前年7月,四川邛崍兩名40歲男子在皮條客牽線下,各以800元人民幣與13歲初中學生小蘭(化名)發生性關係。
此案一年前起訴,正值最高法院表示贊成廢除嫖宿幼女罪,因此兩男被控強姦罪。前日案件判決,兩人分別被判監5年。內地嫖宿幼女罪的爭議由來已久,主流意見認為,該罪名缺乏對幼女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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