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女侍應任職寵物店員時,自資買貓,意圖繁殖小貓。她租用唐樓單位充當繁殖場,只間中入內照顧。禁止養貓的房東未見房客只聞貓聲,報警求助發現7隻貓缺水缺糧,部分患病。「女場主」昨承認虐畜等3罪,還押候判。 求情稱需顧病母 官:顧母不能顧貓? 被告黃潔怡(21歲)昨承認去年10月9日觸犯虐畜、未為動物提供足夠食水與食糧,及未保持動物處所清潔及通風罪。其代表律師昨求情表示,因不小心而犯案,稱需要照顧患病母親,希望保釋候判。惟主任裁判官練錦鴻反問「不能照顧貓,但可以照顧母親」,將她還押至下月18日,等候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刑。 被告去年6月以月租5700元,租下大角嘴櫸樹街富多來新h富鑾樓一房間,但男房東於7月看見一隻貓從房間走出來,警告被告不能養貓。被告自8月未有交租,房東於9月19日最後一次看見被告。其後房東聞到臭味,並間中聽見貓叫。他於10月9日報警,警方破門入內,發現7隻貓身處惡劣環境。牠們斷水斷糧,貓糞堆積,窗戶關閉。 愛護動物協會帶走貓檢查,發現其中4隻營養不良、1隻患耳疾。而其中4隻貓呼吸道受感染,可以惡化成肺炎,只有兩隻貓暫時健康。 被告被捕後承認打算繁殖貓,每月造訪單位五六次餵貓。她稱無力應付貓兒產子,打算把貓帶到內地,強調無意虐畜。 【案件編號:KTCC4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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