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梁振英周一表示,隨着佔領活動結束,香港人需反思,到底應追求什麼樣的民主,他認為香港社會應追求「法治民主」,亦即根據法律去進行民主活動及行使民主權利。
他提到,日前有佔領人士在訪問片段中稱,基本法賦予港人集會自由。梁振英稱,這是好的起點,因為他提到基本法,這亦是正確的引述,但梁振英強調,雖然法律賦予集會言論自由,但在行使有關自由時,不能妨礙其他人的自由和權利,若妨礙樓上居民出入和商戶做生意,那是違法行為。
他表示,2017年普選特首必須依據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決定,追求民主必須回歸法律,依法律辦事,若只講民主不講法治,這不是民主,只是無政府狀態。他希望那些主張以非法方式、不依基本法追求民主的人士,能了解並遵從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