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殺少年 吹雞少女囚7年
【明報專訊】15歲少女不滿同齡少年指她濫交,「吹雞」召集友人欲教訓對方。少年被少女的3名成年友人輪毆至神色呆滯,再遭拋進將軍澳海面溺斃,3人經審訊後被裁定謀殺罪成判囚終身。至於少女及另一有參與毆打的少年,早前承認誤殺罪,由於二人審訊時均有出庭頂證其他被告,獲扣減一半刑期,昨分別被判囚7年及9年。
無法控制友人 事後感後悔
現年18歲的女被告歐陽真儀案發時年僅15歲,大律師昨求情時稱,初中時她一直品學兼優,卻因父親有外遇,13歲時父母關係破裂,對她帶來嚴重影響,自此她不常返家。大律師又說,案發時她只是想教訓同齡事主曾明斯,沒想過事情會發展到這地步,她亦無法控制年紀比她大一截的友人,加上沒有參與毆打,現已後悔。
另一被告、外號「辣椒」的翁冠傑(19歲)案發時16歲,大律師求情時稱翁的父母早已分開;雖然翁有參與毆打,但只負責「睇水」,亦沒想過事情會一發不可以收拾。大律師又稱,翁主動要求承擔責任,承認誤殺罪。法官判刑時表示,信納二人均沒預計事件會一發不可收拾,加上歐陽及翁的證供對控方有幫助,故予以一半的刑期扣減,但由於翁曾參與毆打,被定較高的起刑點。
案發2012年8月8日凌晨,石嘉坤(22歲)、黎俊文(30歲)、梅振宇(35歲)在將軍澳一碼頭謀殺曾明斯,3人早前被判囚終身。
【案件編號:HCCC39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