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周泄領導人家產
學者:倘提指控 印證屬實
周永康「泄漏黨和國家機密」的新罪名,外界普遍臆測,周永康涉嫌將2012年重慶市前公安局長王立軍,逃往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消息告知薄熙來,亦有指泄密與中共高層家財有關。
美國之音刊登學者何清漣評論文章指「黨與國家機密」外泄可能是指自薄熙來案發後涉及中共高層領導家族財富故事,如外媒報道習近平、溫家寶家族巨額資產,據報就是周的親信公安部副部長李東生提供的;另外今年初海外披露來源不明的《中國離岸金融解密》報告也懷疑與周有關,其中涉及上百位中共高層家族成員,令黨沒面子。
「即使這些真是周授意泄露的,也不可能成為指控。否則不是等於說海外財產是真的咯!不可能的」。有消息人士分析更能拿得上桌面的國家機密,應該是與向薄熙來通風報信有關:「應該是指周透露了政治局常委會關於薄的決議內容。」要求匿名的消息人士告訴傳媒,周案此前陷入僵局,經濟問題入罪法理依據不足:「周永康自己很長時間零口供,甚麼都不說。而周濱口供對周永康有利,說他爸爸不同意他做油田生意甚麼的,叫他退出,但他自己騙他爸爸已經退出了。」除泄露國家機密罪加一等,這次公布更稱發現周永康「尚有其他涉嫌犯罪線索」也是伏筆。
自1949年涉泄密最高級官員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表示,以周永康在公安部、主管政法委的長期任職經歷,保衛國內安全的武警也在他主管之下,因此他掌握的國家機密非常多。
此外,中共中央常委會是全國最高決策機構,因此周所掌握的絕不局限於所主管領域,還包括政治、經濟機密,「只要在常委會上討論過的,他都知道」。
獨立歷史學者章立凡認為,泄密罪成為官方的「口袋罪」(百搭罪名),周永康掌握眾多機密,指控他泄密更為容易。泄密罪可以成為當局起碼部分不公開審理周案的理由。
中國新浪網引述中紀委特邀監察員任建明表示,「泄露黨和國家的機密是嚴重的,而且泄露的對象可能比較特殊,比如外國媒體」。
任表示,此前國外媒體多次關於中國領導人家庭財產報道,可能與周永康或經過他授意所泄露有比較大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