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巴公司退出藐視法庭聆訊
【明報專訊】警方本周二協助執行旺角亞皆老街臨時禁制令時拘捕多人,首批被指阻礙執行禁令、涉嫌刑事藐視法庭的21名被告昨到高院應訊。被告之一、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質疑案件屬民事性質,不應容許原訴小巴公司退出改由律政司接管處理控罪的程序。其餘多名被告亦指當日只是觀察、「行慢齱v也被捕。律政司一方稱案件前所未見,目前共有55人被指藐視法庭,需時決定是否繼續檢控程序,案件將於明年初再訊。
昨應訊的16男5女,涉於本月25日阻礙執行小巴公司申請的亞皆老街禁制令,他們均無律師代表。小巴公司代表要求將處理藐視法庭罪相關交付程序交由律政司全權負責,並退出這部分聆訊,惟遭多名被告反對。
多被告反對 官稱退出不損被告利益
首被告梁國雄稱事件涉及公眾利益,理應由政府申請禁令;現時由他人申請,政府卻不惜動用警力協助,是濫用司法程序。他說,這本是民事訴訟,應由原訴一方負責指證他們,政府卻利用民事禁令掩飾自己的無能,原訴應反向政府索償。另有被告稱根本不知「邊個告緊我」,要求先申請法援。惟法官周家明表示,批准原訴退出不會影響眾被告的利益,故批准申請。
律政司一方表示,在亞皆老街禁令一案,共有23人因涉藐視法庭被捕,除上述21人,另有兩人因未能及時聯絡,將直接通知他們出席下次聆訊。至於的士團體的彌敦道禁令一案中亦有32人涉藐視法庭,將盡快通知他們到高院應訊。在這55人中,有42人另被控阻礙公職人員罪,11人正獲警方保釋;餘下包括一名14歲男生,以及一名因拒絕保釋、已獲無條件釋放的男子,目前只面對藐視法庭罪。律政司一方指需時考慮警方文件,以決定是否向眾人展開藐視法庭的交付程序,還是只進行裁判法院訴訟,要求押後聆訊。
多名被告提出反對,梁國雄稱目前一個行為卻牽涉兩項罪行,應先擱置藐視法庭案,待眾人所涉刑事訴訟完結才繼續。他又說,政治問題不應由法庭解決,尤其是高院「非常貴,香港人亦很信任」,應把法庭從「泥漿摔角中取出」。另一被告羅慧茵亦說不應一罪兩告。被告黎宇聲則稱他從沒阻礙執達吏,若將聆訊押後,阻礙他的時間卻有5萬多分鐘。
被告江金桃稱他們只是為民主,卻遭到打壓;她說自己只是個家庭主婦,當時沒犯法,卻在警車上遭警員「叉頸」及「跪腰」等,她更在庭上脫掉外套,展露雙臂瘀傷。
未決定是否續檢控 明年1月再訊
法官表示,律政司一方尚未決定展開交付程序,一切言之尚早,故批准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5日再訊,被告可在期間諮詢法律意見。另外部分被告說,警方原稱會以書面方式通知何時需到高院,惟前晚卻突改以電話通知,有人指難以確定對方是否警員,感到「好驚」。法官解釋程序是基於想盡快處理眾人的案件。【案件編號:HCA208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