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華婦禁回加1年
獲酌情輕判
聽信無牌顧問造假建議、申請加拿大經驗類別(CEC)失敗、後來再申請配偶移民遭拒的中國女子,昨日在律師的陪同下出席移民及難民局(IRB)不得入境聆訊,她向IRB裁審委員坦承申請材料中,有關她曾在一間投資公司任職的事並非事實,裁審委員則衡量她違法情節,僅頒下一年不能回到加拿大的禁令。女子將依計劃與她父親及丈夫,於12月1日搭機返回中國。
女子說,聆訊結果比她想像中稍好,她希望能在一年之後再提配偶移民申請。
女子先後於2012年申請加拿大經驗類別(CEC)遭拒,今年申請配偶移民也遭拒絕,移民部對她提出兩項指控,一項是觸犯《移民法》申請造假,另一項則是指她在接受移民官面談時未誠實回答問題。前一項申請造假的後果嚴重,審裁委員最高可發出五年內不能回到加拿大的「排除令」,後來經過商議,移民部代表同意只對她提出情節較輕「未誠實回答問題」的指控。
女子昨日與丈夫、從中國趕來探望的父親一同出席聆訊,當她知道審裁委員判她一年不能回加拿大時,她才稍微放鬆心情。
女子的丈夫強調,雖然妻子兩次申請被拒,但並不會改變他希望妻子前來加拿大團聚的心意,他們將繼續在境外提出申請,希望能早日與妻子在加拿大團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