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倡3年過渡期
【明報專訊】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昨開會,討論垃圾徵費問題,主席陳智思會後表示,委員會同意應全面進行垃圾徵費,包括工業及家居,亦同意按袋收費,以及設立3年過渡期。陳智思指出,已具備合適條件的樓宇,可即時推行按戶按專用垃圾袋收費,部分樓宇需時達成共識,故建議設立過渡期。
2016年推行 擬垃圾房加天眼
他舉例說,法例生效初期,部分樓宇會採用按幢按量收費,方便操作,但按幢費用較高,相信會成為誘因,推動住戶加快接受按戶按袋收費。
據了解,環保署分析參與垃圾徵費試點計劃的7個屋苑,按幢費用較按戶高出30%,原因是按幢以660升垃圾桶計算費用,即使未載滿,或垃圾未壓實,也要按每公升0.1元費用計算,即每桶66元,但按戶按袋的原則是棄置量與金額掛u,住戶普遍會「塞滿」專用袋才棄置,所以最划算。
委員會最快下月會將建議提交政府,按政府減廢藍圖,徵費會於2016年推行。政府內部分析認為,推行垃圾徵費最大阻力來自物管公司,料明年向立法會提交草案時,會遭物管公司以非法棄置活動難以監察為由反對,政府構思容許於垃圾房加設閉路電視,初步認為不會牴觸私隱條例。
倡住戶每月收30至44元
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支援小組召集人譚鳳儀表示,本港九成人以上居於10層樓以上的單位,難以像台灣採取定時定點的垃圾徵費,亦明白即時執行「按戶按袋」有困難,所以建議設立過渡期。
至於收費水平,委員會建議3人家庭住戶,每戶每月30至44元;工商業廢物則每公噸收400至499元。陳智思強調,推行垃圾徵費目的並非增加庫房收入,而是要有效推動減廢,因此不會建議豁免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