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涉收受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等4人,提供2800萬元等利益案,新地執董陳鉅源一方昨完成結案陳辭。陳的代表律師反駁控方質疑,指陳、關的投資協議屬實,但關把陳的1200萬元本金轉帳給許,單方面放棄協議。他又指關在廉署造訪新地總部後取消定期存款及清還貸款,是為免他日廉署凍結其資產,變相增加其負債。 辯方:關挪款交許 單方面棄協議 控方指陳鉅源(68歲)家族公司之一Longally Inc.與關雄生(64歲)2007年11月簽訂的投資合約,實屬虛構,用以掩飾二人協助郭炳江(63歲)轉款予許仕仁(66歲)。代表陳的御用大律師Ian Winter強調,陳一直認為投資協議屬實,故此保存投資合約。關把1200萬元分拆兩筆款項,其中一筆360萬元由關名下群力企業戶口向銀行投資定期存款,再抵押向銀行借貸。Winter指此舉符合協議規定,即投資單一公司不得多於本金三成。 廉署從陳的寓所搜出該份協議,但未從關的寓所或辦公室找到該文件。Winter指關收到陳轉帳的1200萬元本金後36小時,便將之轉給許。關單方面放棄投資協議,不讓陳知悉他挪用投資本金。Winter認為若協議造假,關應繼續保存協議,顯示雙方皆同意協議生效,欺瞞廉署。 指關寧蝕息避財政危機 控方指出,09年3月19日廉署到新地總部取去一批文件,關在8天後便取消定期存款,蝕掉1.8萬美元利息後還清貸款,意欲隱瞞線索。Winter則認為關得悉廉署調查07年轉款,有可能調查自己的戶口。戶口內資產與貸款一旦被凍結,關或遭銀行追討共1200萬元貸款,同時亦會拖欠陳的1200萬元。關寧願蝕息,亦要搶先「斬纜」,以免出現財政危機。 Winter又指,陳於05年6月24日代表迪豪有限公司,簽署許於禮頓山豪宅的新租約,當天才知悉新約月租8萬元。他在3天前已委託女兒在家族公司Villalta Inc.的瑞銀戶口開出1080萬元本票,經關轉帳予許。他不可能事先知悉部分款項,供許交租,直言控方的指控不成立。 【案件編號:HCCC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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